涉妨礙辯論比賽 長毛判監7天准保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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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1/21 18:04

最後更新: 2016/11/21 18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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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)

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(60歲)及人民力量副主席「快必」譚得志(43歲)於去年5月15日,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中示威。經審訊後兩人各被裁定一項「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」傳票控罪罪成,有16次案底的梁被判入獄7天,獲准以4,000元保釋等候上訴;無案底的譚則被判入獄7天,緩刑12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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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裁判官稱兩名被告侵犯超過2,000人合法受憲保護的權利,法庭須認真保護他們行使該權利,而且案發地點在文娛中心,該學界活動須1年頗長的時間及人力物力籌備,並不接納辯方求情指只有涉及暴力或重犯方會考慮監禁。